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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能否让环保进入新常态
发布日期:2015-1-9 浏览量:4546 作者:越秀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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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从多个角度体现出前所未有的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法律条款从47条增加到70条,雾霾治理入法、首次设计“按日计罚”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大修后的环保法,直指违法成本低、环保意识弱等环境治理顽疾。“重典”向污染宣战,能否止住明里暗里的排污,能否换来更多的青山绿水和蓝天,从新年的第一天开始,让我们共同期待环保新常态。
新《环保法》“史上最严”严在哪?
对企业更“严格”
一方面加大处罚,实施“按日计罚”制度,比如原来可能罚10万,现在如果你一个月没有停止违法行为就罚300万,甚至资不抵债、倾家荡产。另外一个违法行为就是未批先建。就是这个项目在建设之前没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过去的做法是限期补办手续,但是补办没有任何严重后果,这样大家觉得补办的时候没有后果,那我就先不申请、先不办手续,最后等着你来通知我补办。老的法只有没有补办才能处罚,如果补办了那就没有任何严重后果。这样大家就存在着侥幸心理,甚至是钻空子,这样就形成一种行为激励,就是大家都不先做环评,被政府发现之后补办。新环境法取消了限期补办,如果是未批先建就要停止违法行为,要处罚,甚至还要恢复原状。 >>
对政府更“严格”
第一,与干部的考评机制挂钩,以前法律当中没有,这是第一次写到环保法当中来。本级政府要考评两个对象,一个对象是这级政府当中环保局及其局长的表现。二是下一级政府的政府首长的表现。比如你做了几年,环境质量没有改善,甚至有比较大的恶化,那作为地方行政一把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环保法上有一个条款,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这就说明你有责任保护、保障本辖区的环境质量是达标的,或者是不恶化,那你没有做到,这个就会纳入考评。
另外,新的环保法也延续了水污染防治法的条款,就是区域限批。指的是如果这个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没做好,比如你的辖区内二氧化硫排放超过了总量控制的标准,你再排放二氧化硫的企业就不能入驻这个行政区域,也就是说你在某些方面的招商引资就不能做了,这对地方政府来说还是很有力的利器。地方政府自己环保做不好,那意味着招商招不来,因为你没有总量控制的环境指标了,这个也是非常严格的。 >>
对执法更“严格”
环保局或者政府执法时,就会有眼睛盯着你,不再是说想怎么执法就怎么执法,如果你执法不好,公众会对你有一些非议,那环保组织也会出面提起诉讼,这样一定会对政府执法行为形成压力。>>
尽管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明显的进展,但我们也要看到,治理环境污染需要一个过程。新的环保法1月1日起实施,我们期待在严格的治理力度下,环境污染能有一个综合的治理效果。